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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申请义务化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量:81

令和6年4月1日起,日本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申请义务化开始了。将继承登记义务化的理由是,由于所有者去世后没有进行继承登记,即使看了登记簿也不知道所有者的“所有者不明土地”在全国增加,引发一系列问题。为了通过登记明确所有者来解决,令和3年修改了法律。

 

继承登记的期限为从“知道之日”起3年内。换句话说,继承人需要在知道通过继承取得不动(土地、建筑物)之日起3年内进行继承登记。

 

遗产分割协议3年内。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议进行遗产分割获得不动产的情况下,也需要在遗产分割后的3年内,根据遗产分割的内容进行登记。令和6年4月1日之前继承但未进行继承登记的不动产也成为义务化对象,必须在令和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继承登记。

 

不进行继承登记会怎样?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却在期限前不进行继承登记的话,可能会被处以10万日元(约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日本房产归谁所有”等内容,由法务局管理并记载在按土地、建筑物制作的“登记事项证明书(登记簿藤本)”中。继承房产时,需要将登记事项中的所有者一栏进行变更。

 

对外国人来说,在日本持有房产不仅仅是永久产权,也是能够给子孙继承的。房产所有人去世后,继承土地或房屋时,将登记名义变更为继承人的“继承登记”。在法务局进行登记申请,也就是所谓的“名义变更”手续。

 

那么,外国人办理继承登记麻烦吗?倘若时间充足或有足够的日语水平是可以自己办理过户的,但倘若已经决定出售必须紧急进行继承登记,建议还是委托司法书士办理更加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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