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行善良
遵守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过着不受社会谴责的生活。
2.具有足以维持独立生计的资产或技能。
指在日常生活中不成为公共负担,从其拥有的资产或技能等来看,将来可以过上稳定的生活。
3.认定此人的永久居住符合日本国的利益。
原则上在本国连续居住10年以上。但是,在此期间内,必须持有劳动资格或居住资格并连续居住5年以上。
4.未受过罚款或有期徒刑等处罚,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
由于所需文件比较复杂,下面以“定住者”身份申请日本永住为例进行说明。
一、永住许可申请书1份。
二、照片(长4cm ×宽3cm)1张。
三、理由书1份。
四、证明身份关系的下列资料。
1.户口本1份。
2.出生证明1份。
3.婚姻证明1份。
4.认知报告记载事项证明书1份.
五、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全家(户)居民证1份.
六、能证明申请人或抚养人的人的职业的下列资料。
1.在公司等工作的情况。
在职证明1份
2.个体营业的情况。
确定申报书复印件1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个体营业者需要证明自己的职业。
3.其他情形。
有关职业的说明书(格式自由)及其证明资料适当。
七、最近(过去5年)申请人及申请人抚养的人一方的收入及纳税情况的证明资料。
八、申请人及申请人抚养的人的公共年金和公共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九、能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抚养的人一方资产的下列资料。
1.存款存折复印件。
2.不动产登记事项证明1份。
十、申请人的护照或在留资格证明书。
十一、出示申请人的在留卡。
十二、有关身份保证的资料。
十三、有关对日本的贡献的资料。
十四、出示证明身份的文件等。
十五、1份了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