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阪租房,搬出时房屋有损坏,需要根据房屋损坏情况产生的具体原因,来判断是由租客负担还是房东负担。一般来说,日本公寓的租借合同结束后,返还房间时,租客将室内恢复到入住时的状态称为“原状恢复”。
以前的日本民法没有关于原状恢复的具体规定。因此,实际上租赁期间产生的瑕疵、污渍和损耗,租客需要恢复到何种程度,是在租赁合同中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但由于没有具体依照,的确会有因为这些产生纠纷的案例,基于这种情况,本次民法修正中重新规定了原状恢复的义务。
无论是在大阪还是日本其他任何城市租房,在「改正民法第621条」中表示的很清楚,如果因租客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损害的情况,租客必须在交房前将其恢复原状。但是,租赁物本身通常使用的损耗以及常年变化不在此范围。
无论是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都要清楚了解自己需要负责任的部分。总的来说,随着入住年数、房龄的增加,租客的原状恢复负担比例会不断减少。如果是正常使用房屋,租客退租时候的原状恢复费用只有清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