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开发商破产买房人怎么维权?

日本开发商破产买房人怎么维权?

2020-06-06 1053人浏览

日本开发商破产,买房人就需要维权,需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日本民法与破产法均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来具体分析。

一、先看民法规定

民法上,原则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就是将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意思。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的意思是有的,但是正真过户房产必须要做到登记,登记是尾款支付之后进行登记。但是卖方破产,已经来不及支付尾款做登记了。在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之前开发商破产了。破产之后由裁判所选定破产管财人来接手处理,一般破产管财人是律师。

需要注意:

  1. 在交付和转移登记之前,买方原本就不能将所有权登记,所以是没有办法与破产管财人抗衡。也就是买家没有选择权了

  2. 实际的买卖合同规定买方全额支付尾款之后所有权进行转移登记的。因此,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开发商破产的手续开始之后,是履行买卖合同,还是解除买卖合同是由破产管财人来决定的,这是规定的。

  3. 需要注意的是,买方是不允许解除买卖合同或要求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简单的说就是破产开发商接手的律师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继续交房过户。而买家没有选择的权力。被解除的情况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可以追诉赔偿。

二、然后看破产法规定

根据破产法规定,买方可以向破产管财人发出催告,以确定是他们选择的是解除还是履行(根据破产法第53条第2项)。

  1. 如果破产管财人在一定的时间内选择履行,买方可以获得土地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就是正常按照合同约定的过户,继续购买好房子。

  2. 如果破产管财人选择解除或在一定期限内没有作出确切答复,则买卖合同将被视为已解除的合同。也就是开发商没有办法按照合同履行交房了。

  3. 如果合同被解除,并且由于解除而对买方造成损害,买方将有权行使破产债权,行使权利请求这种损害赔偿(破产法第54条)。

所以,如果遇到开发商破产,首先不要慌张,要及时拿出法律武器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未果,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找相应的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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